认定依据
人员花名
《内蒙古自治区困难人员认定办法》
岳海生、王海英、麻桂娟、李丽杰
曲长青、杨志红、刘坚、冉照春、沙元涛、矫健昆、姜微微、王利海、马玉梅、张媛媛、朱宁婕、周艳丽、张立娜、张晓婷、宋艳丽、周国华、包玉梅、杨文霞、曹海燕、周明、杨帆、孙海林、孙丽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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