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海拉尔区本级行政审批证明事项清单的说明

一、为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有“减证便民”工作要求,区政务服务局对区本级实施的行政审批涉及的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审查和确认,形成了区本级行政审批证明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二、为方便社会监督,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对某个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提出反馈意见;认为该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实际实施但未列入清单的行政审批证明事项,也可提出意见。电子邮件地址:hleqzwfwj@163.com,电话:0470-8117425。

三、此次公布行政审批证明事项清单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区政务服务局将建立清单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推动清单的调整和优化。

海拉尔区本级证明事项清单

证明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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