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海拉尔区呼伦街道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紧扣街道中心工作,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以政务公开赋能基层治理提质增效,切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拉尔区呼伦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海拉尔成吉思汗北路103号,电话:0470-8223591,邮编:02100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呼伦街道办事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锚定“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提升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知晓率、满意度,为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主动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拉尔区2025年政务公开要点》的要求,聚焦群众需求和工作重点,构建“线上+线下”全方位公开矩阵,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线上充分依托海拉尔区政府门户网站、“呼伦街道党工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线下运用社区公告栏,及时准确的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涵盖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公共服务等多方面。2025年通过海拉尔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6条,办理网民留言答复0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方面。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回复等各项工作流程,优化申请渠道,确保依法依规满足群众合理信息需求。2025年,本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对拟公开信息开展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核查,明确各科室在信息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分工,确保信息源头可追溯、发布质量有保障。与此同时,安排专人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梳理排查,对失效信息、表述不当信息及时完成更新修正,持续提升信息管理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严格落实海拉尔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更新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内容维护,确保栏目信息及时、规范、完整。
(五)监督保障方面。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工作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信息工作专题培训1次,覆盖工作人员50余人次,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社会评议方面,通过线下走访、座谈等形式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本年度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责任追究结果方面,全年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力被追责问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从行业主管部门反馈来看,主动公开信息格式排版不够统一规范,版面美观度不足,影响公众查阅体验,同时在信息公开前的个人信息筛查环节存在疏漏,部分公开材料中未对涉及的个人敏感信息进行有效脱敏处理,存在信息安全隐患。
(二)整改措施
一是针对公开信息格式排版不规范、美观度不足的问题,组织信息发布人员开展格式规范专项培训,系统讲解排版标准与规范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拟公开信息的格式初审,严格把控版面布局、字体规范等细节,确保公开信息版面整洁、条理清晰、易于查阅。二是针对个人信息筛查疏漏、脱敏处理不到位的问题,明确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个人敏感信息的具体脱敏处理标准,在现有信息发布三级审核流程中强化个人信息审查要求,要求各审核节点对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逐项筛查核验,当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公开信息零违规泄露、信息安全可控的要求已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