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海拉尔区奋斗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拉尔区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格信息发布程序,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拉尔区奋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海拉尔区成吉思汗中路15号,电话:0470-3566610,邮编:02100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奋斗镇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单位领导部署,聚焦群众关切重点领域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保障群众权益,提升公开工作知晓率与满意度,为辖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政务信息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及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重点聚焦就业、养老、社会救助等领域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了解的信息。2025年,通过海拉尔区政府门户网站,在主动公开文件专栏公开信息18条,部门动态专栏公开信息431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规范申请受理、办理、答复全流程,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衔接,全力保障群众信息需求。2025年,本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查”“一事一审”原则,规范信息收集、整理、审核、发布、更新全流程管理;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审核程序,对公开信息的内容、来源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涉密信息外泄。同时,按照海拉尔区政数局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问题整改,不断提升工作水平,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合法、及时、准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镇根据上级的要求,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注重平台内容的定期更新和维护,确保信息及时发布。同时,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LED屏幕等多种渠道,拓宽信息公开的传播途径和覆盖范围。
(五)监督保障情况。工作考核方面,我镇压实层级责任,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统计体系,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社会评议方面,畅通社会评议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吸纳意见建议;责任追究方面,常态化开展自查整改,对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及时梳理处置,以严肃的责任追究制度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审核力度仍有不足,发布信息偶有错敏字词;二是对重点政策解读深度还能提升,群众理解难度大;三是公开信息时有滞后,部分信息未能及时发布,影响群众信息获取效率。
(二)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全流程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与要求,增设错敏字词专项核查工作流程,建立审核台账并实行问题倒查追责,杜绝问题信息发布。
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聚焦民生保障等群众关切领域,制作图文、问答手册、短视频等通俗化解读材料,通过政务新媒体、社区公告栏等多渠道推送,定期开展线下宣讲,确保解读易懂、覆盖全面。
三是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制定并公示各类信息发布时限标准,区分不同类型信息明确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汇总与督办,每日梳理进度、及时预警,每周复盘落实情况,保障信息按时准确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