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拉尔区胜利街道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严格信息发布程序,切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拉尔区胜利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胜利大街(东)38号,电话:0470-8221104,传真:0470-8221104,邮编:02100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区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政务公开不断向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迈进。按照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及海拉尔区关于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要点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工作内容。以贯彻《条例》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 主动公开情况。严格按照《2023年呼伦贝尔市政务公开要点》《海拉尔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通过海拉尔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99条,主动公开文件12份;办理网民留言答复0条。建议提案答复办理结果0件;发布政策解读0次。按照《条例》要求,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 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严格按照《条例》和海拉尔区信息公开指南进行办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2023年全年本单位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答复0件,没有涉及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3年海拉尔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海拉尔区胜利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完善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牵头部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协调;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有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区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后,按本单位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清单及时进行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在部门信息公开更新发布本单位信息,及时全面公布本单位机构设置、财政预决算、主动公开文件等专栏信息,不断完善充实公开目录和指南。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参加海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培训,提升本单位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本年度
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23年,胜利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胜利街道办事处将更细心负责,确保缩小人民群众与实时信息的时间差。为此,胜利街道畅通了电话沟通渠道,开通了公众号自动回复功能,以确保人民群众及时的通过多元化渠道反应问题及诉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其他无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