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胜利街道办事处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海拉尔区胜利街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16:43 来源:胜利街道办事处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要求,结合海拉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拉尔区胜利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胜利大街(东)38号,电话:0470-8221104,传真:0470-8221104,邮编:02100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胜利街道严格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市相关工作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锚定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点工作任务,依法依规、全面推进统计数据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提升公开质效,创新公开载体,拓宽公开路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1. 主动公开情况。胜利街道纵深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聚焦辖区居民普遍关切、亟需知晓的信息划定公开重点,切实维护居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重点梳理并公开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群众高度关注的内容。通过海拉尔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70条,主动公开文件27份;办理网民留言答复0条。

2. 依法依规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扎实推进依法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树牢宗旨意识,加强同申请人沟通联系,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信息需求。2025年,本单位未共收到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工作制度,细化政府信息收集、整理、编辑、审核、发布、更新全流程岗位职责,对拟公开信息的内容及来源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未经审查的涉密信息对外公开,确保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准确、规范。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优化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整合机构职责、领导分工、办公时间、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让公众能够简洁直观地掌握街道基本情况。依托海拉尔区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社区宣传栏等多元化载体发布政府信息,动态充实完善公开内容,着力打造便捷高效的信息公开平台矩阵。

5.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对标上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法申请公开等配套制度,为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筑牢制度根基;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条例》和各项信息公开制度要求,系统梳理各类政府信息,明确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强化能力建设。街道统筹安排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专业业务培训,明晰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公开方式及时限要求,重申保密管理及责任追究相关规定,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和履职能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提质。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主动性偏弱,对政策要求的理解深度不足,制约了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提升。二是部分公开信息存在更新滞后问题,未能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动态调整,影响了群众获取信息的时效性和实用性。

(二)整改措施

一是针对政策学习主动性不足的问题,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配套文件、会议精神专题学习,通过集中研讨、案例剖析等方式深化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从“被动落实”向“主动作为”转变。二是针对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建立并严格执行信息定期核查更新机制,明确信息更新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同步强化信息公开平台日常巡检和安全防护,落实专人负责平台维护,有效防范信息泄露、篡改等安全风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