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要求,结合海拉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拉尔区胜利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胜利大街(东)38号,电话:0470-8221104,传真:0470-8221104,邮编:02100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胜利街道严格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市相关工作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锚定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点工作任务,依法依规、全面推进统计数据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提升公开质效,创新公开载体,拓宽公开路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1. 主动公开情况。胜利街道纵深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聚焦辖区居民普遍关切、亟需知晓的信息划定公开重点,切实维护居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重点梳理并公开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群众高度关注的内容。通过海拉尔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70条,主动公开文件27份;办理网民留言答复0条。
2. 依法依规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扎实推进依法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树牢宗旨意识,加强同申请人沟通联系,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信息需求。2025年,本单位未共收到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工作制度,细化政府信息收集、整理、编辑、审核、发布、更新全流程岗位职责,对拟公开信息的内容及来源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未经审查的涉密信息对外公开,确保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准确、规范。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优化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整合机构职责、领导分工、办公时间、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让公众能够简洁直观地掌握街道基本情况。依托海拉尔区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社区宣传栏等多元化载体发布政府信息,动态充实完善公开内容,着力打造便捷高效的信息公开平台矩阵。
5.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对标上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法申请公开等配套制度,为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筑牢制度根基;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条例》和各项信息公开制度要求,系统梳理各类政府信息,明确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强化能力建设。街道统筹安排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专业业务培训,明晰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公开方式及时限要求,重申保密管理及责任追究相关规定,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和履职能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提质。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主动性偏弱,对政策要求的理解深度不足,制约了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提升。二是部分公开信息存在更新滞后问题,未能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动态调整,影响了群众获取信息的时效性和实用性。
(二)整改措施
一是针对政策学习主动性不足的问题,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配套文件、会议精神专题学习,通过集中研讨、案例剖析等方式深化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从“被动落实”向“主动作为”转变。二是针对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建立并严格执行信息定期核查更新机制,明确信息更新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同步强化信息公开平台日常巡检和安全防护,落实专人负责平台维护,有效防范信息泄露、篡改等安全风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