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拉尔区卫生健康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区两级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严格信息发布程序,切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拉尔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海拉尔区东山党政办公大楼0655号,电话:0470-8116655,传真:0470-8116655,邮编:0210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海拉尔区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政务公开不断向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迈进。按照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及海拉尔区关于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要点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工作内容。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线,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聚焦社会公众关注关切,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1.主动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局持续推进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方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687条,其中区政府网站发布437条;“健康海拉尔官微”微信公众号发布250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拉尔区信息公开指南进行办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申请1件,按办理时限要求给予答复,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三审三较”制度,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优化完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对卫生健康领域进行适当调整,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按要求完成区政府门户网站主题信息公开专栏开设,及时、按时更新信息。强化政务新媒体日常运营,对以往信息进行自查自纠,对检查出现的问题及时修改。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34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5.386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工作实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需进一步规范细化,内容保障要更加及时;二是要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
(二)改进情况
我局将抓好新形势新要求落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一方面持续加强队伍建设,紧紧抓住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满足公众对卫生健康领域信息的需求,有效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权威性与准确性。另一方面持续提升申请答复质量,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环节的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其他无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