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海拉尔区卫生健康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区两级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严格信息发布程序,切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拉尔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海拉尔区东山党政办公大楼0655号,电话:0470-8116655,传真:0470-8116655,邮编:0210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海拉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朝着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方向稳步前行。对照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及海拉尔区关于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系列部署,海拉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积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融合应用,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等多项举措,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工作开展过程中,海拉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为主线,秉持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聚焦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与实效性,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1、主动公开情况。严格按照市区两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5年通过海拉尔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47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拉尔区信息公开指南进行办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未涉及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海拉尔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牵头部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协调;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原则,有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5年,海拉尔区卫生健康委按上级要求,对本单位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机关简介、财政预决算、主动公开文件及重点领域卫生健康等栏目及时进行更新维护。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38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6.4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海拉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也应清醒认识到,当前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和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渠道覆盖面有待拓展、公开内容的精准度和实用性需要提升、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责任意识尚需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海拉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聚焦短板弱项,从四个方面精准发力、狠抓落实:一是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贯彻。通过专题培训、业务研讨等方式,帮助工作人员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推动全委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二是压实工作责任链条。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科室职责分工,充分调动全员参与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增强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全面性与规范性。三是拓宽优化信息公开渠道。统筹抓好官方网站运营管理,做优做强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构建多渠道、立体化的信息公开矩阵,确保群众获取信息更便捷、更高效。四是规范工作流程管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工作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审核、答复等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